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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涨跌停板,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。而“涨停板”或“跌停板”,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,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,此法运用到股市中,就是当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,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。不过,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,交易继续进行,只是价格不变而已。
1990年夏深圳股市行情不太稳定,为保护股民的根本利益,控制市场的异常股价波动,减少投资者的风险,出台了涨跌停板制度
1990年3月前,深市的早期5只股票(深发展、深金田、深万科、深安达、深原野)交易清淡,走势平稳。1990年3月中旬,深发展公布送配方案,股价日渐上涨,股民们开始注意行情。5月初期股价缓慢上扬,6月份狂拉猛涨,股价由5月的15元上涨至6月底的24元,上涨幅度达到60%。随着深发展的不断上涨,其他4只股票也随之上扬,在市场赚钱效益的影响下,参与市场的投资者开始大幅地增加。由于股民增多,因此出现了市场的供不应求的局面。
深圳股市出现的这种火爆场面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,并且开始制定措施干涉市场,抑制市场的投机现象。1990年5月29日政府开始对股价波动实行涨停板制度,限幅为±10%,但是由于股市环境看好,股价的上涨势头仍然凶猛。6月18日,政府再次出台措施,规定涨停板幅度为±5%,但是股价还是持续上扬,市场投资热情不断增强。6月26日,政府终于又再次将涨跌停板进行必要的调整,限制涨停板为1%,跌停板为-5%。
即使是如此严格的措施仍不能阻挡牛势的发展,面对涨跌停板的限制,股价仍大幅度上涨,去证券营业部的投资者日益增长,投资热情高涨。这样深市在几个月时间里股价天天涨停板,至10月底,深发展股价已达6332元,涨幅高达15967%,成为市场中的一面旗帜。
鉴于股市持续出现投机上涨现象,11月21日,深圳市政府第4次宣布调整涨跌停板,限幅涨停板为0.5%,跌停板为-5%。
深圳市政府通过各种媒体告诫投资者,注意和防范市场风险,同时宣布不准党政机关干部炒股票。市场真正的风险来临,做空的动能正在不断加大,股价在高位滞涨,并开始下跌。尤其是5只市场主力股一齐下跌,投资者纷纷清仓出局,恐慌抛盘出现,跌声一片!
一直到12月底,股价每日以跌停板的暴跌现象出现。1991年元月2日,股市涨跌停幅度再次调整为±0.5%,但是依然不能阻拦市场的下跌。到5月底,深发展由原来的每股80元下跌至50多元,跌幅为37.5%。由于屡次调整涨跌停板限制却不能生效,管理层最终决定逐步放开限价,让市场机制自行调节。8月17日,在深发展放开限价的当天,该股开盘一个小时内下跌幅度为41.6%,市场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下跌场面。由于涨跌停板的失效和解除,使广大股民遭受了极大的物质上的打击和心灵上的痛苦。这种由市场机制自行调节股价走势的措施受到质疑。
管理层在从1996年12月16日起,深交所、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、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%以内,此后,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(st股票)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%的规定,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帐5%限制,跌幅不受限制的规定。
要了解10%的涨跌幅度,须先知道股票的〃开盘价〃与〃收盘价〃,开盘价就是在每个交易日中,各股票买卖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或第一笔成交价格。
深市涨跌限制实施前—交易日起,每天公布的每只证券收盘价计算方式为:最后一分钟每笔成交价格×成交数量/最后一分钟的总成交量=收盘价
与深市不一样,沪市当日证券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。当天涨幅度的限制,就是以前一天收盘价涨跌的10%或5%为限。
根据规定,超过涨跌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,当日不能成交。1996年12月16日再次对市场实施涨跌停板的限制:幅度为±10%;st类个股为±5%。从那时起,涨跌停板规则一直沿用至今。